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07-06-28 点击数:

现将申报2008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事项将另行通知。

一、申报指南

2008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计划根据资助额度及科研活动不同类型分为重大、重点、优秀中青年人才项目(A类项目,原则上只受理省教育厅财政预算单位的申请),以及指导性项目(B类项目),原技术创新项目、国际合作项目今年暂停申报。

申报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选题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利于培育、发展各高校的科研优势和特色,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团队建设和人才培养;二是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三是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学风端正;四是项目负责人应是在职在岗教师或科研人员。

重大项目 选题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及高校建设优势、特色学科的需要。项目负责人应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是学校教学、科研一线的教师或专职科研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57年12月31日后出生)。

优先支持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或省级重点学科作支撑的项目。

重点项目 选题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较强,研究目标明确,对学科发展具有推动作用。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2年12月31日后出生)。

优秀中青年人才项目 支持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较强,为培养优秀青年学术骨干而申报的项目。该项目鼓励跟踪学术发展前沿,鼓励在交叉、边缘和新兴学科领域进行探索。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67年12月31日后出生)。

指导性项目(B类项目) 主要面向有经费来源的科研项目,省教育厅纳入科研项目计划管理,不资助经费。

二、申报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

1、2008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试行网上申报和评审。申请书及附件均需电子文件,请各位老师将附件全部扫描,涉及项目申请人、参与人签名或单位盖章的有关内容应在本人签名或单位盖章后电子扫描。

为顺利完成本次申报,请申报课题的老师务必于2007年8月23日—25日将项目申请书和附件的纸质材料1份及电子版送科技处,并在申报书上留下准确的联系电话。

2、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公司A类项目限报30项,其中重大项目2项,重点项目13项,优秀中青年人才项目15项,各项目申请经费额度见下表,可少于限额,不能超过限额。B类项目无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0项。

3、对所有申报课题,学校将组织初评,通过学校初评的项目,由各申报人到科技处领取网上申报的用户名及密码,对逾期未上报课题的视为放弃申报。

2008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A类)

申请省教育厅资助经费限额表

项 目 类 别 申请省教育厅资助经费限额(万元)

自然科学 其它

重大项目 8万 3万

重点项目 3万 2万

优秀中青年人才项目 2万 1万

注:(1)“自然科学”指一级学科代码为110—620所属学科下的研究项目。

(2)“其它”指一级学科代码为630及710—910所属学科下的研究项目,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交叉研究项目。

4、申报重大项目、优秀中青年人才项目,学校必须根据省教育厅资助经费额度,按不低于1:1的比例提供配套资助经费,对申报的B类项目学校也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申请表中经费须按以上内容填写。

5、已获得国家或其他省部级项目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得将一个项目分成若干子项目供多人申报;一人不得同时申报2个或2个以上的项目;已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且未结题的,不具备项目申报资格。

6、各类课题申报书在科技处下载中心—省级文件栏内下载。

联系人:耿 迪 87495130 13212700753

李林元 87495130 13476070175

彭志远 87495130 13207127597

2007/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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